| 当前位置:首页>>文化>>历史>>正文 |
|
| 时间:2006-4-23 0:07:53 作者: 来源: 浏览: |
|
| |
2、电影院:一九七九年由省电影公司投资16万元动工修建电影院一座,一九八0年十一月竣工,造价19万元,内设1004个座位。 3、人民舞台:一九八0年六月动工扩建。外围长17米,宽17米,占地面积289平方米,分前台,后台两部分。 4、文化馆:座落在人民体育场西侧,宽15米,长74米,占地面积111平方米,一九七九年动工修第一层,一九八三年修第二层,一九八四年八月竣工,造价15万元,上层设展览厅兼舞厅。演出排练厅兼电影录像放映厅,会议室。 5、图书馆:馆舍建筑总面积1100平方米,内设儿童阅览室,阅览室设座位100个,书库318平方米,书架40米,藏书44515册,年入藏量115册。 6、晋剧团:一九五四年冬成立,当时由县城居民主办,一九五五年冬县政府接收,正式名定“偏关县人民晋剧团”一九六七年七月解散。一九六八年九月成立农村文化工作队,一九七一年改名“偏关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”。一九七八年改名为“偏关县晋剧团”,一九八三年实行集体承包。 九十年代初,晋剧团发展很快,演艺水平不断提高,常年活跃在晋西北,内蒙古,陕西省等地,一九九六年因多方面原因,电动致停业至今。
|
|
|
| |
|
|
|
|